2025.11.28


内容提要
李大钊被捕遇难是1927年轰动国内外的事件。因其在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被捕,舆论反响之强烈、影响因素之复杂皆为罕见。李大钊被捕前活动于东交民巷俄国旧兵营,这一位置信息在此前被捕的国民党人姚彦、张挹兰等人的供词中已经透露。之后,奉系当局同公使团进行了接洽。虽然最终拿到了进驻的通行证,但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极为谨慎,专门向首席公使欧登科建议要为此次行动划出严格的地域限制。李大钊被捕之际,他本人并不在旧兵营中的办公地俄国庚款委员会,而是在其居住地旧兵营30号。被捕后,李大钊以国民党党员的身份写下了狱中自述。通过比对自述和供词的内容,发现他的自述是对供词的一种更正,也是对奉系当局的一种申辩。在审理李大钊案的过程中,奉系当局深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南方某要人”密电、南北妥协倾向等因素对李大钊的判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大量文件特别是军事文件的搜获,也对奉系当局选择军法会审的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李大钊的被捕遇难,是中外反共势力勾结合谋的结果。
关键词
李大钊 东交民巷 庚款委员会 奉系 军法会审
原稿刊于《近代史研究》2025年第6期,作者:孙健伟,系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