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2
一、招生单位简介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市局、处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首都新型高端智库。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分有合、特色办学。学校是全国省级党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成为省级党校首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完备的多领域、多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公务员教育体系,为首都培养了大批公共管理人才。
为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需要,助推首都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7年面向社会招收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类别
我校拟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该专业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我校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该专业分行政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和国际与公共事务3个研究方向,按照复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研究方向。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考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材料。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日9:00—22:00。10月24日22:00前,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同时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的通知信息。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特别提示: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考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2)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按照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持续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报考点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在报名点审核材料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于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提交的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予通过,报名信息无效。同时我校将在复试前、录取前再次查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3)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点审核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我校不设报考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北京地区考生,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点代码:1128)。请考生及时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s://grad.cnu.edu.cn);其他地区考生为考生所在地报考点。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初试地点
北京地区考生考点为首都师范大学,其他考生由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6年12月19日 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初试成绩公布将按照教育部统一时间公布,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学科知识结构(含外语)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进行身心健康状况检测。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将组织开展调剂。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
3.报考MPA考生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4.复试时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等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主动联系招生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体检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三)录取
1.我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养、身心健康状况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学习期间档案、户口、社保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3.考生在被拟录取后与我校、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于2027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ac.gov.cn)公布。
八、学制
学制三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每学年16000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设奖助学金。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培养,利用周末时间上课(含周六和周日,不含节假日)。学生入学后将分配具体培养研究方向,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培养地点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我校不承诺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颁发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十二、违规处理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情形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如发现以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请及时与我校联系反映。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
联系电话:010-68007221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ac.gov.cn